
男子刑满五年内再贩毒被重罚 累犯获刑八个月。9月28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谭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七十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7月26日凌晨1时许,吸毒人员张某和吴某来到谭某某家中,谭某某向张某贩卖了约0.2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零包,获得毒资170元。随后三人一起吸食了该冰毒零包。同年8月12日,谭某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动向民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谭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谭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毒品犯罪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谭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且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谭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男子刑满五年内再贩毒被重罚 累犯获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