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底捞小便事件判决已生效 侵权者被判赔213万元!两名17岁男孩为了寻求刺激,在海底捞包间用餐时站上餐桌并向火锅里小便,还将这一过程拍摄成视频上传到网络,引起广泛关注。事发后,海底捞将这两名男孩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两名男孩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并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开支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事件发生在2025年2月24日凌晨。未成年人唐某和吴某某在海底捞包间用餐期间,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互相拍摄视频。2月27日,吴某某将这段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随后被转发至抖音、小红书等平台,配以“海底捞”“小便”等文案,引发广泛网络舆论。
事后,海底捞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对涉事门店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更换了全部餐具。同时,对受影响时段的4109单堂食顾客进行了“退一赔十”的补偿。
3月14日,海底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吴某某及其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超过23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和吴某某的行为不仅污染了餐具和就餐环境,还具有强烈的侮辱性,视频传播造成了海底捞企业商誉受损,构成共同财产侵权与名誉侵权。尽管两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已年满17周岁,具备认知自身行为违法性和法律后果的能力,应承担相应责任。监护人未尽教育和约束职责,也需承担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为降低负面影响,涉事门店的餐具换新和清洗消毒费用合理。对受影响时段堂食消费者的退款既是对消费者的补偿,也是对自身受损商誉的补救,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负面影响持续期间的经营收入减少属于合理损失,而十倍价款补偿则属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与侵权行为欠缺因果关系。维权开支中的合理部分应由侵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