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市民王先生在山姆会员商店上海嘉定店线上购物时,买到了有异味的猪肋排。王先生是山姆会员,经常通过极速达在线上购买产品。10月9日傍晚,他选购了一份猪肋排、一份猪里脊和两瓶鲜牛奶,实付164.08元。收到货物后,王先生发现猪肋排中有一块颜色异常,且散发出恶臭。他随即与山姆进行沟通,但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
王先生表示,山姆承认排骨存在异味,提出最多赔偿3倍金额,即300元代金券。然而,王先生认为这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按退一赔十的标准赔偿。王先生对此感到不满,多次与山姆沟通未果。
记者联系了山姆上海嘉定店,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下问题并向专员反馈,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进一步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若确认猪肋排存在质量问题,王先生可以主张退款并获得1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