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第六批典型案例。
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线索,对北京鑫阁玮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采购“洋肉小串”和“汼肉小串”,分别制作成手把羊肉小串和手把牛肉小串进行销售,而这些“洋肉小串”和“汼肉小串”的主要原料均为鸭肉。当事人使用鸭肉为主要原料制作销售手把羊肉小串和手把牛肉小串,构成了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餐饮服务单位应对其制售菜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菜单和外卖平台标注的菜品名称应与其使用的主要食材相符,避免误导消费者。
怀柔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了北京李建娥商贸中心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的情况。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某知名品牌白酒3箱18瓶,未索取留存供货者经营资质和进货票据。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标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品牌的主要表现形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前,必须依法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不得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严厉打击食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