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合规解码:服务者、平台及用户的三(2025人工智能教育大会) 99xcs.com

今天分享的是:2025《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合规解码:服务者、平台及用户的三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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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合规解码总结

2025年9月1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简称《标识办法》)与《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GB 45438-2025》(简称《标识方法》)同步实施,国内六大主流社交媒体平台也上线相关标识功能,我国就此建立AI生成合成内容全链条、全主体治理体系。

《标识办法》将标识分为显式与隐式两类。显式标识通过文字、声音、图形等可被用户明显感知的形式呈现,不同内容类型有具体要求,例如文本需含“AI+生成/合成”要素,图片、视频文字高度不低于画面最短边长度的5%。隐式标识则是在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感知标识,含生成标签、服务提供者等五要素,格式与保留数量需参考《标识方法》。

在责任主体方面,服务提供者需在生成点同步完成显式标识(特定情况可有限豁免),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还需将标识义务写入用户协议并留存日志至少六个月。网络传播服务提供者需执行“四步筛查”机制,应用分发平台在程序审核时要审查含AI功能应用的标识方案。终端用户发布AI合成内容需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标识功能,且禁止删除、篡改标识等行为。

对比境外立法,中欧在标识透明度上有相似性,但显式标识责任主体和适用范围不同;美国加州侧重隐式标识,对显式标识未强制要求。违反《标识办法》将面临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行政层面有警告、罚款等措施,民事层面可能涉及侵权赔偿,刑事层面情节严重者将被追责。

为合规,服务提供者需在生成环节嵌入隐式标识、加显性提示;平台需提供声明入口、检测补标并明确协议条款;用户需主动声明、不违规操作。多方协作,方能构建可信、负责任的数字内容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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