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新增带薪休假 陪护假入法关怀老人!截至2024年底,上海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577.62万,占总人口的37.6%,高龄化趋势明显。当老人重病入院而子女不在身边时,或者老人想将余生托付给无血缘关系的人时,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9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条例》对意定监护作出相关规定,并新增陪护假制度。根据新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若为独生子女,则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在陪护假期间,赡养人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近年来,全国多地已出台类似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照护压力。例如,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1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该条例,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于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这些政策受到广泛好评,但也有人希望进一步扩大陪护假的覆盖范围,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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