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 电动自行车事故占比较大 上下学高峰成高发时段(海淀法院各庭联系方式) 99xcs.com

12月2日是第1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据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统计,从2013年6月至2025年6月共审结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391件。其中,电动自行车事故接近半数,多为未成年人搭乘或自主驾驶。

八成以上事故出现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上学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放学时段。城市主干道、学校周边及小区门口等人流密集地段为事故高发区域,另有近10%的案件发生在居住小区。

未成年人驾驶行为存在隐患,未达法定年龄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的现象明显。骑行电动车发生事故的案件中,57.14%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等违规现象也较为普遍。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介绍,此类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比较清晰,超过90%的案件有公安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非机动车一方担责比例较高,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中,43.12%的非机动车方需承担责任;而在非机动车之间及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事故中,未成年人或者监护人的担责比例均超84%。

事故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26%的受伤未成年人构成伤残,2件案件造成未成年人死亡。法官在办案中发现,交通事故不仅造成未成年人身体损伤,还导致心理创伤,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分析案件原因,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擅自驾驶非机动车且缺乏监护,多数未成年人未佩戴头盔等防护设备,受伤风险极大。未成年人作为乘车人或行人时,缺乏主动避险意识,随意进入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不观察来车等现象严重;骑行非机动车时存在听音乐、打闹、超速等行为,甚至在公共道路玩滑板车、平衡车,忽视交通安全。

监护人普遍存在监护缺位和履职不力的问题,未陪同低龄未成年人在复杂区域活动,即使陪同也存在分心情况;监护人自身存在交通违规行为,有不良示范,未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危险行为。

相关案件中,机动车驾驶人普遍存在违反“分道行驶”“安全观察”等基本规则的行为,违规进入非机动车道、停车开门未观察周边环境、倒车未排查盲区等行为频发。机动车驾驶人在小区、学校周边等人车混行区域,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足,未采取减速、鸣笛、停车观察等预防措施,因疏忽引发碰撞。

对此,法院建议细化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法规,明确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的监管责任主体,将监护人失职行为纳入追责范畴。完善非公共道路交通管理细则,填补管理空白。加大与非机动车、行人密切相关的机动车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推动对违规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训诫、督导,确保监护责任落实,加强高峰时段学校周边的秩序维护。

升级交通设施,在未成年人密集区域增设专门标识,设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安装监控和语音提示装置,为未成年人出行打造更安全更友好的出行环境。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应建立多元防护网络,劝阻危险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交通氛围。家长要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避免低龄未成年人独自在复杂区域活动,陪同孩子外出时要专注看护,提供适合未成年人年龄的出行工具,及时纠正孩子的危险举动,为孩子配齐安全装备。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强化交通规则认知,规范交通出行行为,不在公共道路上玩耍,驾驶非机动车不分心,乘坐非机动车时注意安全,遇车辆靠近时及时避让至安全区域,提升风险自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