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宣称消费换积分“福利满满”,但积分使用规则却让人眼花缭乱。消费者常常收到类似这样的信息:“您有1000积分将在本月底失效,请尽快兑换礼品”或“您获得500积分,可在商城使用”。近年来,许多商业机构推出积分政策,以提升客户黏性和增加复购频率。然而,当消费者真正要用积分兑换所谓的“福利”时,往往面临种种困难。例如,积分到期前不提醒,过期作废或被商家直接清零;积分商城里的商品远超市场价,想兑换的商品总是缺货,兑换到手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却退换无门。
积攒积分一时爽,到兑换时套路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案例:
消费者戴先生在一家4S店维修汽车并购买车辆保险后获得了积分,这些积分被存入一个名为“悦积分”的App上。店家口头告知他可以兑换一些加油卡或其他服务项目。几个月后,戴先生发现自己的积分已被强制回收,而他并未收到任何通知或提醒。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芦云指出,经营者应事先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积分使用的规则及限制,在规则变动时也需告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否则,单方变更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芦云进一步解释,积分是消费者财产权的一部分,商家通过积分兑换产品或服务形成赠予,其财产权属于消费者。
消费者孙女士经常在电商平台购物,积累了大量积分。虽然她偶尔会用积分兑换小物品,但在售后方面遇到了不少麻烦。商家常以“这是兑换商品,不享受常规售后服务”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芦云强调,通过积分兑换的产品和服务,商家保证的售后和产品质量应与普通商品一致,不能因为是赠品或积分兑换就免除责任。
消费者黎先生发现心仪的商品总是难以兑换,有时系统显示“今日名额已满,请明日再来”。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怀疑商家的所谓“福利”是否真实。芦云表示,商家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涉嫌虚假宣传将承担民事欺诈责任和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积分宣传获客后设置门槛导致消费者付出更大成本,属于虚假宣传、欺诈和违约行为。
调查中还发现,许多复杂的积分规则让消费者头疼,如手动开通积分获取资格、消费后配合“打卡”才能拿到积分等。商家常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回应投诉。芦云提醒,积分规则属格式条款,必须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公平对等。条款明显剥夺对方权利或免除自己责任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消费者有权选择拒绝积分规则变化,并要求商家履行最大信赖利益的承诺。
积分本该是“满满的福利”,但实际兑换时却遭遇“层层的套路”。这反映了商家对自身责任的忽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消费者应守护好自身权益,发现问题及时维权。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积分行为,出台管理细则,确保积分成为真正的福利,而非短期引流的“营销道具”。